【侨报记者林菁11月9日纽约报道】李先生的车子在华埠被撞,肇事司机假装私了随后消失无踪,李先生得不到赔偿,情急之下两次报警,一次告肇事司机欺诈,另一次声称司机撞车后跑掉,因两次报警证词不一致,他反而被控报假警的刑事罪。
据李先生和太太讲述,10月2日上午约9点30分,他们的车开到纽约华埠麦迪臣街的一个路口,车子左转时,从旁边一部卡车上滚落下来的一卷纸刚好砸到他们车子上。他们与白人卡车司机交涉,对方说报警太麻烦,私了算了。
李先生说,对方司机不像是说假话,于是他答应了。随后肇事司机给他写下姓名、电话号码、卡车的Vin号码和保险公司名称,但并没有向他提供车险的保单号码。
李先生随后按照对方提供的信息致电保险公司时,对方向他索要肇事车主的保单号,李先生却提供不出来。等李先生再联系肇事司机时,电话却打不通了。
李先生急了,事发当天下午3点多,他们夫妻前往警局报警,说自己车子被撞后,对方提供了些没用的信息,现在人却找不到了。警局接待人员告诉他,因肇事方已离开且无从查获,他只能自认倒霉了。
修理汽车的费用大约要1300多元。李先生很生气,当天下午5、6点钟时,他又转回事发地,在那里又用手机报了警,声称车子被撞,肇事方跑掉了。警方把事件录案为司机撞车后逃逸(hit and run)。
李先生说,一周后他们前去警局取报告时,被告知其前后报案内容不一致,警方断定他们报假案。结果,李先生当场被抓起来,且还被照相、打手模,警方并向他发出传票,将他诉至刑事法庭。
意外事故律师戴禺指出,发生车祸后无论是否受伤最好报警,对索赔有用的信息包括肇事方的车牌(而不是Vin码)、司机驾照、保险公司和保单号码等信息。如果私了,通常是当场以现金方式做赔偿,肇事方既要私了又提供保险公司信息,本来就自相矛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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